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津高速公路(河北丰南界-塘承高速)扩建工程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关于准予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唐津高速公路(河北丰南界-塘承高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决定 津发改许可[2011]104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3.3%、银行贷款66.7%,招标人为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唐津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深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是连接我国东北地区与华东、华南地区的快速通道,也是天津市东部地区和天津港对外的高速通道。唐津高速公路(河北丰南界-塘承高速)起自河北省丰南界,止于塘承高速,路线全长37.18公里。目前,唐山界至芦台立交段为双向六车道,其余为双向四车道,本次扩建工程将全线扩建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唐津高速公路(河北丰南界-塘承高速)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本项目勘察设计为2个合同段。
第1合同:该路段内除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外的所有勘察设计任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以及收费站服务区的土建工程等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
第2合同:包括该路段内的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等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
2.3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1个月(含初步设计批复时间)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1个月(含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与1合同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不小于30公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参与2合同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不小于30公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一项不小于30公里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等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招标文件(含项目申请报告)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天津路网及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300074
2011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