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20线担山屯至陈庄、盐济路商河城区段改建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厅以鲁交规划[200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由业主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招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220线担山屯至陈庄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京福高速匝道桥以东
盐济路商河城区段改建工程位于济南市商河县境内,北起商河西外环交叉口,南至省道248线与省道316线交叉口,全长9.2公里,路面宽24米,一级公路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的具体内容为上述项目的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共设二个合同段。
合同段
项目名称
公路
等级
长度(Km)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一
国道220线担山屯至陈庄改建工程
一级
22.14
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二
盐济路商河城区段改建工程
一级
9.2
2.3设计周期
征地拆迁图:
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相应各合同段缺陷责任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并应有类似的公路工程设计经验,且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数量不限。潜在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包括被同一股东投资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的,不得在同一标段申请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4.2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商报》和山东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济南市山大路149号
邮 编:250013
联系人:潘玉芳
电 话(传真):0531-8655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