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融雪剂材料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高路发〔2019〕1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未成功,现对本项目融雪剂材料采购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合同包划分及供货期限
2.1 合同包划分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融雪剂材料采购(第二次)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 |
RXJCG |
环保二型融雪剂 |
2000吨 (2019-2020年度暂定) |
业主指定位置 |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融雪剂》(GB/T23851- 2017); ② 冰点≦ ③ 开标时必须携带实物样品250 ④ 合同包划分中的采购数量仅为招投标时使用,不作为最终结算数据,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作为支付依据。 ⑤ 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后,将由内蒙古高路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同时在供应商能够完全履行合同情况下,内蒙古高路公司将常年使用该供应商。 |
2.2计划供货期限:每年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中包含融雪剂生产或销售范围;
② 在专业技术、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融雪剂供应资格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其所经销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近3年(
④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时必须有以下佐证材料:融雪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产品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市级及以上(含地市级)有关部门(第三方)出具的融雪剂检测报告的彩色复印件(检测报告的技术指标必须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融雪剂》(GB/T23851- 2017)技术要求并且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样品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融雪剂产品外包装的照片彩色复印件。
3.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4. 评标办法
4.1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销商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市级及以上(含地市级)有关部门(第三方)出具的融雪剂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的技术指标必须能够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融雪剂》((GB/T23851- 2017))的要求)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予办理投标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养护工程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647
邮 编:010051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2305653
传 真:0471-2305653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39254、1577135851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
网 址: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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