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平江(伍市)至益阳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合同段
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投标报价4450800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54264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4318160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第二合同段
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投标报价4676000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4476080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4692000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第三合同段
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投标报价106880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000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01800.00元,含暂列金280000.00元)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6.9.1-2016.9.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湖南省监察厅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将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在其年度诚信评分中扣20分/次(GLSG1-9)。
附件1:中标候选人及后备中标候选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证件
附件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 标 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办公楼412
联 系 人:nname w:st="on" productid="杨">杨先生
电 话:0731-89872651
湖南省监察厅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联系电话:0731-88770176
传真:0731-88770175
2016年9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