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承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承德段机电系统升级等三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5]753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32号,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二阶段形式,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
本次机电系统升级改造包括:
一、机电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1、收费车道工控机和收费站内工作站、服务器更新
对全线52条收费车道的工控机进行更新,并安装河北省联网收费统一软件;对承德南、滦河、红石砬、滦平、偏桥、金山岭6个收费站的6套服务器和24套工作站进行更新。
2、收费站闭路监视系统系统更新
将全线52条收费车道的收费车道摄像机、收费亭内摄像机和6个收费站的12套收费广场摄像机、24套收费站室内摄像机(财务室、投包室、设备室和票据室)升级为高清摄像机,并改造传输设备对存储设备进行扩容。
3、通信系统升级改造
将现有的综合业务接入网设备由STM-4升级为STM-16光传输系统。在承德交通局通信分中心设置光线路终端OLT设备一套,在金山岭(冀京界)收费站、偏桥收费站、滦平收费站、红石砬收费站、滦河(双滦)收费站、承德南收费站设置光网络单元ONU设备6套,采用4芯光纤,无人通信站各站点间通过隔站跳接方式组成STM-16等级传输速率自愈环,解决区间通信。安子岭服务区设置光网络单元ONU设备1套采用STM-16方式接入到滦平收费站
二、隧道增设防火门工程
在京承高速公路闫营子、金山岭和何家沟三条隧道为车行/人行共用横洞和变电所设备室横洞设置24樘防火卷帘门。
三、隧道接地工程
为京承高速公路闫营子、尹家沟、何家沟、塔沟、新道沟、金山岭隧道增加防雷接地系统。
2.3计划工期:2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预计完工时间2016年11 月30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收费车道工控机和收费站内工作站、服务器更新;收费站闭路监视系统系统更新、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隧道增设防火门和隧道接地工程以及与本项目配套的附属设施和必要的土木工程等。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仓储、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2011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4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规范等的要求,提交关键设备的品牌和型号,由评标委员会对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和型号。
第二阶段,招标人只向第一阶段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发出补遗书,明确评审确定的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交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予参加第二阶段投标。
6.3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另行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递交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承管理处
地 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邮 编:067000
联系人:崔德赛
电 话:0314-2525295
传 真:0314-2525295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袁贺 王猛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20
传 真:0311-862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