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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G327线沟圈(宁甘界)至彭阳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8-03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327线沟圈(甘宁界)至彭阳段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6】11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7线沟圈(甘宁界)至彭阳段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6】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及自治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G327线过宁夏境的一部分,也是通往甘肃省的重要省际道路,起于宁甘交界处,横跨彭阳县、古城、青石嘴止于固原市。路线走向为自东向西,终点与S202线相连。

    项目全长22.906km。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最终以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准。

    (2)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

    (3)招标范围:本次对项目的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①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外业验收资料(含地勘专项验收);

    ②初步设计外业验收通过(含地勘专项验收)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详勘专项验收资料;

    ④详勘专项验收通过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⑤征地拆迁图编绘及界桩敷设: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⑥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⑦根据土地预审等十个单项评估所要求的时限提交所需设计资料,并参加相应单项评估会议和进行设计汇报;

    ⑧其他:若业主根据需要先期开工试验段,该设计内容及设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从2011年至2015年)成功完成过两条新建或改建二级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   7805196、13309592234。如需费用请自理) 。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8月3日起至2016年8月9日(节假日或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扫描件)。

    未办理过且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611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及单位介绍信,由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获取帐号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8月10日下午18:00时前(投标报名截止后24小时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缴纳至获取的帐号内,超过该时限缴纳费用将视其报名不成功(费用缴纳时间以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打印的到帐时间为准),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退还其缴纳的费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金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法人公章),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并将上述证件原件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611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 何先生

    电  话: 0951-6076719

    传  真: 0951-607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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