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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新林北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06-23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新林北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
 1. 招标条件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新林北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2606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425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合同包划分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新林北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划分为4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XZSB-1

(乘用车类)

生产用车(皮卡车)

2

生活用车Ⅰ(皮卡两驱)

2

小型自卸车

6

通勤用车

2

生活用车Ⅱ

2

管理用车(轿车)

2

XZSB-2

(专用车辆)

除雪车Ⅰ

3

除雪车Ⅱ

2

滚刷

2

除雪铲

4

大件车

1

高空作业车

1

洒水车(20T)

1

XZSB-3

(运输车辆)

小型压路机

4

长臂装载机

4

平地机

1

液压破碎锤

4

小挖掘机(带平板)

2

XZSB-4

(路面养护

专用车辆)

护栏抢修车

1

护栏板矫正机

1

立柱矫正机

1

切割机

4

平板夯

4

冲击夯

4

破碎搞

4

肩负式吹风机

8

车载式发电机组

2

 

 

注:相关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详见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所投合同包公路相关养护设备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用户对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评价材料。

(2)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必须附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若该设备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则须提供上级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养护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4)无因投标申请人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记录;

(5)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6)无因投标申请人设备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出具向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申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2016721日上午900分至1000分于开标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公告变更栏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合同包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合同包。

4.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7211000分,投标单位委派的授权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收据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开标计划板块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二广公路集阿联络线新林北至新扎兰屯高速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5)上述(1)、(2)、(3)、(4)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 投标人需将6.2款中(1)、(2)、(3)、(4)要求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刻入光盘中,(要求JPG格式,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上,不可擦写),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在所有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二广公路集阿联络线新林北至新扎兰屯高速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或未按6.2款、6.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形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XZSB-1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第XZSB-2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第XZSB-3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7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第XZSB-4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721930分。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 名 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行       号:104196003112

 

合同包编号

金额

账号

XZSB-1

40000

155643589246

XZSB-2

60000

150843595270

XZSB-3

70000

154043590929

XZSB-4

20000

155643587931

 

7.2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7.3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路桥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交通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

电    话:0470-8235662

邮    编:02100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

邮    编:021008

电    话:0470-37950180470-3795008

传    真:0470-3795008

联 系 人:么任兴、张俊英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公告附件 2016-GC0348-XZS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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