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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5-08-11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15]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全线长12.55公里,由公路主线、支线各一条组成。其中主线长10.822公里,设中桥1座6×16米,设双向单洞隧道座,长1030米;支线长1.73公里。其中主线K0+000~K8+675.360段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20.5米,K8+675.360~K10+609.173段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6米,主线设计车速为60km/h;支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8.5米,设计车速为40km/h。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普陀至开化公路舟山朱家尖段公路工程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交通安全评价、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审核、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2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交通安全评价和工程安全风险评估)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及防护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份数按需提供);
(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7)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和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同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洽购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工可资料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65、228095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应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关联成功,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开户名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分理处
账号:3300170625805250222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舟山市招标投标网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7楼
联系人:柳先生
电  话:0580-2285055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B座1002-3室
联系人:应璐言
电  话:15858077525
传  真:0580-2189255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10日

    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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