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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09-11-11 中国路桥网 佚名 0

  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09]299号文批准建设,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局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招标采购事宜。现决定对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起点为径山镇长乐荷塘村,与15省道彭公至长乐段一级公路终点相接。终点为余杭镇华坞村东西大道与02省道交叉处。路线沿现有15省道径山镇长乐境内二级公路南下,翻越甘林垭口进入余杭镇,往东跨越老15省道、南苕溪后进入仓前镇,到东西大道后向南沿东西大道到达终点,项目路线全长约19.323公里。考虑本项目与杭长高速瓶仓互通的连接,在仓前镇境内设置15省道与杭长高速连接线,连接线长约5.020公里。项目拟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长乐~仓前段(K0+000~K15+090)路基宽24.5米,设计路幅为双向四车道;仓前~02省道段(K15+090~K19+323.171)路基宽32米,设计路幅为双向六车道。15省道与杭长高速连接线(K0+000~K5+020)拟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32米,设计路幅为双向六车道。
  二、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为主线19.323公里,连接线5.020公里。本次招标共分一个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号

主要工作内容

长 度

SJ1

招标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交叉、管线、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专题报告等。

主线长19.323公里,连接线长5.020公里

  三、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经历的独立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的为主办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为协办人,主办人、协办人只能报名一次。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可于2009年11月11日-17日(法定双休日除外)9∶00-11∶30和14∶00-16∶30持余杭区交易证、余杭区承包报名表、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区临平南苑街道东湖南路129号市政大楼)办理报名手续。
  参加报名的企业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11月11日-17日(法定双休日除外)9:30-11:00和14∶30-16∶30到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综合室(杭州余杭区临平邱山大街462号)购买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不含交通部编《范本》),每套收成本费800元,工可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收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勘察和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合同后60天,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为120天,其中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应分阶段向招标人提交土建部分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除土建部分外的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及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招别人要求进行提供;
  (3)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图审查后20天内;
  (4)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
  (5)相关科研工作:与设计进度相协调。
  六、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议,投保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议。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09年11月18日9:00时,在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综合室集中。
  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2009年11月18日14:00时,地址: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综合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至: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大厦17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丘山大街479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人将在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拟承担该项目的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出席。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10万元的投标担保(电汇到帐),投标担保必须在2009年12月7日15时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银行电汇的出具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名称: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余杭支行
  帐 号:7364210004584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hggzy.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地址:杭州余杭区临平邱山大街479号 邮政编码:311100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868099901 0571-89281311
  传 真:0571-89281303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文档附件:强制性资格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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