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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兴隆至汉川段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0-01-19 0

1. 汉江兴隆至汉川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鄂发改交通【2010】41号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兴隆至汉川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助、项目法人投资及政府补助。

2. 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对汉江兴隆至汉川段航道整治工程(以下称“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果有)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3.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汉江兴隆至汉川段航道整治工程地处江汉平原腹心地带,干流流经潜江市、天门市、仙桃市和孝感市的汉川市。兴隆至汉川段确定的航道建设标准为Ⅲ(2)级,其整治工程主要包括筑坝工程、护滩带工程、护岸工程、疏浚工程、填槽工程、航标及配套设施工程,全长189.7km。其中筑坝工程共布设丁坝117条;护滩带工程234条,总长16310m;斜坡式护岸工程4处,总长76348m;布置挖槽39处,总长50319m的疏浚工程;填槽工程2处,总面积57128㎡,抛枕18.7万m3;航标工程共布设标志656处;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工期为4年。全线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合同段。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水运行业或航道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知第3.4款的规定


5.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0 1 18日至1229:0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递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26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20102 6上午9:00~10:00将投标文件送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联系电话:027-87301229,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和《湖北交通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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