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萧淮路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2-08-10 中国路桥网741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S202萧淮路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皖发改基础函【2011】644号文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亳州市公路管理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S202萧淮路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皖发改基础函【2011644号文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亳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亳州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S202萧淮路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起于涡阳县石弓镇与淮北交界处,途经石弓镇、龙山镇、涡阳县城(涡河)、利辛县张村镇、汝集镇,终于宁洛高速利辛西出入口。

2.1建设规模:拟建项目长约83公里(不含在涡阳县城与S307线涡阳至蒙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重合段约6公里)

2.2技术标准:按照一级公路标准(绕城段兼顾城市I级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路面宽度21,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2.3招标范围:全线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

主要工作内容

长度

全线(含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勘察设计,包括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分标段设计文件。

83km

2.4勘察设计周期安排计划

a.初步设计勘察阶段:自中标合同协议书签订后40天内完成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施工图设计勘察阶段:初步设计批准后10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各施工招标标段的预算文件;初步设计批准后1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c.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批准后30天内完成。

2.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周期。

2.6 施工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勘察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业绩要求:近五年(2007812012731)至少完成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且累计里程不小于180km在人员组织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8102012814,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门(地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598号文景雅居14层,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叉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8310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300900分将文件递交至合肥金环大酒店四楼荣华厅(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52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交通网(http://www.ah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亳州市公路管理局                 

     址:亳州市药都路

  系 人:邵辉

     话:0558-512298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合肥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14层(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叉口)

    230051

      人:孙慧

         话:0551-3459269

        真:0551-3459269 

2012810

S202萧淮路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投标人基本状况表

 

   

 

营业执照有效期

 

勘察资质等级

 

设计资质等级

 

本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传真号码

 

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状况表》(并加盖单位章),如填写资料经查实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此表,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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