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2011-09-15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贡至隆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相关单位同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自贡市和内江市人民政府授权自贡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与勘察设计中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投资人产生后,投资人依法成立的项目公司为业主,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将勘察设计合同移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应受让本勘察设计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项目勘察设计资金自筹,勘察设计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取第一信封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的前3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依据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内江市境内,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1年调整方案)》新增的10条联络线之一。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起于乐自高速与内宜高速相接的永安枢纽互通,经沿滩区、富顺县,在何坝附近与成自泸高速公路交叉,在花园?附近跨沱江,然后连续跨越成渝铁路、G321线后在隆昌县堰塘湾附近设枢纽互通与成渝高速公路相接为项目终点,路线全长50.756km。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C线,全长50.756公里,估算总投资32.74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6451万元。全线占用土地5885亩;桥梁总长7841米,占路线长度的15.45%。
(2)技术标准
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桥面宽2×12.00,沥青混凝土路面,A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需要)、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4)标段划分及勘察设计周期
划分为2个标段,主体工程1个(A标段)、交通工程1个(B标段),A标段为牵头汇总标段。详见附表一。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设计3个月内,施工图设计3个月内,后续服务为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附表一,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一个或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最多可获得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日至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祠东街2号416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编号不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850元,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www.zgjt..gov.cn网站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未能及时下载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8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上午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武侯祠横街236号蜀峰花园酒店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信用登记
投标人必须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应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登记或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公示表格式附后)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6年6月至今)已完成项目业绩情况表;
c.拟任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相关内容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公示资料为准。
8.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3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9.投标标段承诺函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9月20日17:00时之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送交地址:成都市武侯祠东街2号416室。承诺函格式及内容见公告附件(承诺函用不透明的信封密封,并由投标人在密封处盖密封章或签名,信封表面不应书写除编号外的其他信息)。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承诺函,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C级信用评价;
(2)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D级信用评价;
(3)放弃中标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被投诉人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取消其1-2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地址:自贡市汇东丹桂大街通达路194号
邮编:643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13-8232057、13002892702;
传真:0813-8120706
购招标文件联系人:苟先生
电话:028-85527120、18980776715;
传真:028-85527120
